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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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心、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负责调查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思想动态,疏导学生思想行为,维护校园稳定;配合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3.协助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加强学生党组织建设。

4.负责辅导员队伍培养管理与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辅导员培训、素质能力比赛及各类评奖推优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全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教育、校风学风建设、新生入学教育、校纪校规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等在校生行为养成教育、日常教育及管理工作。

6.负责实施学生综合测评,做好学生全面素质教育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有关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8.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学生违纪、突发事件等。

9.协助开展毕(结)业学生学费清理、欠费催缴工作,协助处理学生家长来访、信访等工作。

10.负责统筹组织迎新工作、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学生重大活动。

11.制定和完善学生工作各项值班制度与检查监督工作。

1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国防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意识形态及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13.负责组织、安排、监督在校生晚自习活动,配合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及评比工作。

14.负责组织、指导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的申请、审核、发放及管理,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15.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咨询辅导、主题活动与心理测评,指导学院做好宣传教育、监测筛查、危机干预和辅导站建设等工作。

16.负责贯彻学校整体就业工作指导方针,统筹协调全校就业工作,为各学院提供政策保障与协调服务。

17.负责开拓校园招聘市场,组织开展访企拓岗行动,建设用人单位数据库,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校园招聘及专场招聘活动。

18.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就业数据维护、统计核查与上报,办理网签、派遣等手续。编制就业质量报告,开展就业跟踪调查与监测。

19.负责开展就业能力相关培训及职业规划赛事组织,做好基层就业、升学等政策、典型经验宣传工作。

20.负责统筹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方案,加强特殊群体毕业生重点帮扶工作。

2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学校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2.负责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校本科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3.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以及招生网站、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24.负责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25.负责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新生质量跟踪分析研究工作。

26.负责中高职教育合作办学过程中相关学生的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及服务保障工作。

2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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